法庭:補習社東主涉掃女童下體

【本報訊】補習社男東主去年十月一日在補習社授課時,要一名八歲女生坐在自己大腿上背誦乘數表,期間他涉嫌隔着女生的短褲,左右手輪流「掃」女生下體近三分鐘,女生離開後告訴母親及報警。涉案東主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女生供稱案發時,另一位老師和部分同學都在場。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案件今續審。

抱放大腿 背誦乘數表

卅八歲被告林文輝,被控於去年十月一日在元朗一間補習社內,非禮一名女童X。X作供時指當日上午九時到被告的補習社上課,期間被告叫她背誦乘數表,但她背得不太熟練。

X指被告在下課時,再次抽問她乘數表的內容,又把她抱放在他的大腿上,當時X一邊背誦乘數表,被告一邊在枱底下用雙手交替地「掃」她的下體兩至三分鐘,期間被告還曾與另一老師交談。

X的母親供稱X曾提及過被告最近常坐在X的身旁,X又指「一背錯就畀林sir拍下體」。

案件編號︰FLCC 16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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