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美芳報道】本港藝術發展一直缺乏場地,香港藝術發展局有意改建香港仔舊消防局作藝術空間,供藝術團體租用,但消防處堅持按原定計劃於月內清拆該幢有五十一年歷史的舊消防局。有區議員指舊消防局現址無任何發展計劃,清拆後地皮只「曬太陽」,南區區議會已去信古物古蹟辦事處,申請為該消防局評級,力阻清拆工程。
香港仔舊消防局樓高四層,一九六一年啟用,建築樓面面積僅一千八百平方米,已不足應付區內上升的服務需求,消防處一○年獲撥款一億七千多萬元,在區內另建新消防局,舊消防局會於新消防局啟用後清拆,地皮交還地政總署處理。
藝術發展局有意租用舊消防局現址,活化作藝術工作空間,希望消防處可予以保留,因不少藝術團體正租用區內的工廠大廈,但隨着工廈活化,團體面對大幅加租及迫遷,有關方面希望在區內提供更多空間,廉租予藝術團體。
不過,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未正式收到藝發局申請租用香港仔舊消防局,清拆計劃會如期進行。藝發局承認,因需時研究舊香港仔消防局設計,以確定是否合適改裝作藝術場地,故暫未提出申請。消防處發言人又解釋,政府與承建商簽署的合約包括清拆舊局工程,並訂明時間表,若清拆工程延誤,可能引起索償,且押後清拆,也有額外維修保養開支,日後清拆費用也有機會因通脹上升等。
南區區議員徐遠華對消防處堅持即拆香港仔舊消防局表失望,直言「拆咗就冇」,指舊局地皮既未有用途,且有團體有興趣租用,消防處應暫緩清拆工程,區議會已去信古蹟辦要求評級,「雖然明知獲評歷史建築的機會唔高,但希望可以拖延一吓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