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區警署建築群有近一百五十年歷史,由包括中區警署、中央裁判司署及域多利監獄三座法定古蹟組成。部門在二○○六年遷離後,建築群沒有再用,港府九五年宣布建築群十九幢建築物列為法定古蹟,賽馬會建議保留十六幢具重要價值的建築物,拆去洗衣場、新建的辦公大樓及工場,另興建兩幢新建築物作展覽廳等。
義律上校一八四一年率領英國皇家海軍佔領香港島,威廉堅上尉隨即被委任為香港首席裁判司,專責維持法治工作。最初的「裁判署」只是位於域多利監獄現址的草棚,其後裁判署和監獄陸續建於同一平台上,成為本港早期的法治中心。
建築群組歷史最悠久的建築物是一八六四年興建的「營房大樓」,是最早期的中區警署,亦是香港第一個警察總部,大樓屬後維多利亞風格,以紅磚牆、花崗石雕刻及壯麗的圓柱見稱。
前中央裁判司署建於一九一四年,由兩位裁判司在兩個法庭處理全港案件,該建築物屬希臘復興式風格,正面及背面的設計均呈莊嚴肅穆的感覺。建築物內更特別設有獨立的通道及地下隧道,工作人員根據法庭的判決,將犯人送到監獄、警署或予以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