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法律貼士:不成行照堅持出發

退款要求,不能亂說?法律界人士提醒,已報團的人士,若旅行社以各種理由不成行,「團友一定要堅持話去,逼旅行社安排行程,或自行退款,同時要向旅遊業議會投訴。」因團友與旅行社完成了報名及付款程序,等同雙方簽訂合約,任何一方提出與合約不相符的要求,等同毀約,不能獲得賠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旅行社一方沒有提出取消旅行團,但團友反而要求取消及拿回團費,在法律上,等如團友單方面不能履行及破壞合約,旅行社有權充公所有團費。除非,有多於一位團友能夠證實旅行社曾聲稱退款,才有望拿回款項。「法官係睇證據及雙方態度,去評估邊一方較為可信,如果團友一致證實旅行社應承過退款,咁就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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