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寶庫:軟組織肉瘤的醫治

軟組織肉瘤是指撇除皮膚、淋巴、骨膜及內臟的地方出現的非骨惡性腫瘤,可以是纖維、平滑肌、神經及軟骨等。每100萬人當中,約30人會出現這類肉瘤,而本港每年約有200宗個案,它佔良性軟組織腫瘤1%。約一成生長在深層或直徑大於5厘米的軟組織肉瘤屬惡性腫瘤,大部分出現在四肢,三分之一至半數病人會因繼發性疾病或患處多次復發而導致死亡。軟組織肉瘤成因包括受環境影響,例如接觸致癌物二噁英、輻射、感染人類疱疹病毒第八型、自身免疫系統毛病及基因變異等。肉瘤位置會腫脹,有時伴以疼痛。

但生長速度通常較慢、平均時間為2至4年,曾經有病人病史長達20年。

需不同專科醫生合作

在決定採用哪種治療方法前,醫生先要作出準確的診斷,最常用方法是磁力共振,用作檢查病變的性質、評核病變的位置,從而判斷切除的方法及有助選擇抽取化驗組織的適當位置。

抽取化驗組織對決定往後治療方法及會否復發的影響甚大,故準確度十分重要。這需要集合不同專科醫生共同合作,包括知道如何準確下刀的骨科醫生、提供意見的放射科醫生,及檢查樣本的病理科醫生。

手術切除的方法及範圍,視乎腫瘤的性質及位置。如腫瘤位置影響神經血管或骨頭,復發危險性會較高。外科手術切除後或會加上電療,以減低復發機會。部分病人切割範圍較大,或需利用身上其他位置的皮膚及肌肉等作為皮瓣修補傷口。

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矯形及創傷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 林英利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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