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基男生虛報炸彈守行為

【本報訊】就讀於北角漢基國際學校的富家男生,在今年五月應學校傳統留在校內與同學玩樂時,疑不滿同學抬起他後擬將他拋落水,遂報警虛報校內有炸彈,警方調查證虛驚一場。事後被捕的男生原被控一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訊息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訊時,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將他「放生」撤銷控罪,讓他守行為了事;裁判官下令他以二千元簽保守行為半年。

不滿遭同學戲弄

險留下案底的被告陳建同(十八歲),昨由親友陪同到庭。辯方向法庭表示,被告就讀的國際學校每逢學期末,學生都有留宿校內的傳統。事發時有同學戲弄被告,抬起他擬將他扔落泳池,他不諳游泳即時大叫:「唔好掟我,掟我報警o架!」最終做錯決定而惹官非。

辯方指校方已原諒被告行為,又透露被告將於今晚啟程到美國入讀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故他對控方的決定表達謝意。而被告已因本案取得教訓,表明不會再犯。據了解,被告將修讀工程系。

控方最初要求被告在守行為期間,不得傳達任何明知是虛假的訊息;惟裁判官認為有關條件涵蓋範圍太廣,故將條件改為不得傳達有爆炸品或會着火物件的虛假訊息。

案件編號:ESCC 331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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