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或准早攞強積金

【本報訊】強積金計劃管理局就建議容許僱員可因患上末期疾病而提早「攞錢」的諮詢早前結束。積金局昨表示,收回的意見中有九成人支持建議,當局現正式向政府提議,如僱員罹患末期疾病,並獲得中醫或西醫證明其壽命只餘下十二個月或以下,便可提早全數提取其強積金戶口內的供款。

九成意見支持建議

積金局早前就容許患上末期疾病的僱員提早提取供款,以及容許僱員於退休後分階段提取供款,進行為期三個半月的公眾諮詢,有關諮詢於三月底完結。當局於諮詢期內共接獲二百八十七份來自業界團體、工會、監管機構及公眾人士等的意見書,當中九成支持上述建議。

積金局現建議政府修改《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容許僱員在罹患末期疾病的情況下全數提取其強積金供款,該僱員需獲一名註冊西醫或註冊中醫簽發證明書,而該證明書必須在僱員提出申請前的一年之內發出。

另外,目前退休僱員只可選擇全數保留或全數提取強積金供款,當局現建議容許達至退休年齡或符合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的僱員,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階段形式提取供款,並賦予積金局權力就自願分階段提取供款安排訂明最低標準,如提取次數及款額等。積金局發言人表示,就上述的建議暫未有落實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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