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城市大學男導師到大埔一間中學教授酒店課程,在短短一日之內,連環非禮多名女學生,粉嶺法院昨裁定他其中四項非禮罪成,判他監禁九個月。被告原本要求裁判官考慮判他社會服務令及准他保釋等候上訴,但都被拒。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背景良好,犯案時沒有預謀,本案對被告及其家人亦是一場悲劇,而被告的教學事業更可能會畫上休止符,但被告利用職權和學生的信任侵犯女生,故須即時判監。
四十九歲被告馬錦遂,於被捕後已經辭職,他否認五項非禮罪。控方案情指,被告於五月四日在涉案中學授課,於小息時藉詞向五名女學生講解考試分數,期間分別向她們掃背、摸大腿或拍打胸部,女學生事後向學校投訴並報警。裁判官經審訊後相信女事主都誠實可信,又指被告自辯時也表示向女學生掃背及摸大腿是不恰當,但他卻明知故犯,明顯有「佔便宜」的意圖,並非意外接觸,故判他其中四項非禮罪成。惟裁判官認為餘下一次拍女學生胸部事件可能是意外,故該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FLCC 128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