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鞋帶色魔」倘再犯將囚終身

【本報訊】有孌童癖及虐待癖的卡拉OK男侍應,因性侵犯六名十三至十九歲女童,去年被判監十八年。這名因嗜好用鞋帶綁起受害人、被稱為「鞋帶色魔」的被告,上月申請上訴,獲上訴庭減刑至十五年。上訴庭昨頒發書面判決理由,指被告承認大部分控罪,判監十五年已能反映案件嚴重性,但強調如他出獄後再犯,法庭將會判他終身監禁。

本案上訴人歐永傑(廿六歲),在○七至○九年間,在網上認識六名受害人後相約見面,將她們蒙眼及用鞋帶綑綁她們雙手,然後與她們性交。有受害人要為他口交,甚至要用啤酒樽自慰供他觀賞,當中兩名受害人更是在非自願下與他性交。其後歐永傑被拘捕,警方更在他電腦找到大量與案中受害人有關的色情照片及影片。去年一月他因強姦、企圖強姦、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非禮、恐嚇及藏有兒童色情物品等二十罪,被判監十八年。

孌童虐待癖 屬危險人物

上訴庭昨於判詞表明,此案案情極為嚴重,而且上訴人曾犯同類罪行,出獄不久便再犯本案。精神科專家報告指他有孌童及虐待癖好,變態及反社會人格,重犯機會高,屬危險人物。上訴庭指本案每條罪行的個別刑期並無過重,但在考慮總刑期時,要考慮到如刑期太高,日後如有更嚴重的罪行時,量刑會有困難。以本案而論,上訴人除不承認兩項涉及強姦的控罪外,其餘控罪全都承認,故總刑期可酌減至十五年。不過上訴庭強調,如上訴人經過長期隔離和治療後仍再犯,法庭唯一可行的處理方法,只有判他終身監禁。

案件編號:CACC 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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