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批評梁振英政府的房屋政策,並不是我沒有看過所謂梁十招,而是看了之後,還是不滿意。
不滿意首先是沒有多大新意,遠水救不了近火。主要供應都是曾蔭權留下的居屋貨尾和置安心。說是推出近七萬個單位,扣除未來三至四年的預售樓花和賣地計劃供應的二千六百五十個單位,實際不過二千多個單位,數目有限,且早在市場預期之內。預售樓花的決定因素在於地產商何時拿出來讓政府審批,時間控制在地產商手裏,說是未來三至四年,相信這一、兩年不可能有較大的供應。
最關鍵的一個數據,梁振英政府並沒有拿出來,就是今年明年乃至後年,每年的公私營樓宇合共可以有多少單位供應,只有提出這個數據,或政府承諾這三年每年供應多少公營房屋單位,以及會否與地產商協商要求它們這三年增加供應單位;否則,市場投機投資資金和地產商們根本不會理會政府這些少有實質作用的措施。
中期招數提出的公屋、居屋數目不多。中期應屬三、四年後的情況,還只有二千多伙公屋、四千多伙居屋,另撥地和活化工廈,實際上每年可供應多少真住宅呢?
梁振英政府認真要做的:一是盡快制訂長遠房屋政策,以此來安排短中期的規劃。討論要廣泛具體和符合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二是政府要承諾供應:每年供應的公屋居屋數目多少?每年撥出可供發展私營房屋的土地多少?把這兩個數額變成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目標。
梁振英要加大力度做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