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零電費 支出不合理

【本報訊】根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財務報告,關注組首四年有為數不少的人工及雜費支出,惟電費卻不多,有兩年更是「零電費」,會計界人士認為情況不太合理。

同期雜費不少

根據關注組○七年至一○年的財務報告,其於○七年並無電費支出,○八年則只繳交近八百元的電費,平均每個月僅六十多元;辦事處由中環遷至油麻地後,○九年再次「零電費」,一○年電費則上升至二千多元。惟同期辦事處卻有不少雜費支出,如清潔費由○七年的九百元至一○年的七千二百元,另有兩年電話、傳真及上網費的支出高達二萬多元。關注組前執行秘書潘嘉偉稱,辦事處「當然開放啦,我哋係正式註冊嘅有限公司」,使用何的律師樓時不用交電費,其後「佢哋(電力公司)話要交幾多電費,我哋就交去畀佢。」

有會計界人士表示,關注組出現「零電費」的情況不太合理,「有人做嘢,又點可能會一蚊電費都無用過?」相關人士續指,一般會計師核數時遇有奇怪帳目,會提出質疑,向相關公司求個說法,惟報告能否「過關」,並無詳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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