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一直被各界狠批內容誨淫誨盜,發布各種不良訊息,被內地政府嚴禁出售,違法銷售《蘋果》更是內地執法部門的嚴打首要任務。深圳執法部門昨採取大規模行動,搗破一個非法銷售《蘋果》集團、於羅湖區八個地下銷售點,拘捕九名非法兜售《蘋果》疑犯。執法部門指出,本年初曾搗破該個原於沙頭角以單車偷運《蘋果》到內地的不法集團,並估計該集團過去多年來已賺取超過四千萬港元。但利字當頭,集團餘黨停工兩星期後便改以螞蟻搬家繼續運作,於多個口岸聘用水貨客偷運報紙到內地。深圳市文化部門重申,將持續不懈嚴正執法,並會加強清查打擊行動,以令《蘋果》絕迹內地。
深圳市文化部門針對不法之徒於內地非法銷售意識不良的《蘋果》,昨日聯同內地警方及多個部門,在羅湖區春風路、鳳凰路及口岸一帶展開清查打擊。行動破獲八個非法地下銷售點,即場拘捕九名兜售《蘋果》的疑犯。現場所見,執法人員勒令一眾疑犯蹲在地上候查,當中以中年婦居多,部分人神情呆滯。執法部門即場審查及點算檢獲的《蘋果》,估計是次行動中,收繳的走私報紙約數百份。
據悉,是次行動拘捕了至少兩個走私頭目,他們均為內地報販,會定期通過拆家,利用螞蟻搬家方式,透過水貨客把《蘋果》從羅湖、沙頭角及落馬洲等不同口岸偷運至內地,然後再分銷至深圳多間茶餐廳。
其實該集團早於今年初曾被執法部門狙擊搗破,當時該集團每日清晨於沙頭角以單車將《蘋果》展開偷運行動,他們會先以貨車將《蘋果》送達沙頭角港境的一間士多,再由單車分批將報紙偷運至內地至少五個分銷點,每日偷運過境的《蘋果》至少二千份。消息指,單車走私模式沿用逾五年,走私至內地的《蘋果》每份售價以十五元至十八元人民幣(約十八至二十二港元)出售,每份可賺取最少十二港元差價,以五年日日密密送計算,該集團數年來賺取了超過四千萬港元。
內地執法部門經連日跟蹤該集團後,在今年初針對沙頭角的「單車走私」通道作出嚴正打擊,在該次行動拘捕了十多人,各人已於早前被判罪成,分別被判刑二至四年。
行動後,該集團的餘黨只稍作收斂,僅偃旗息鼓兩星期,偷運《蘋果》進內地的情況又告死灰復燃,但走私集團變招,改以螞蟻搬家,數十份數十份的由水貨客於不同口岸將《蘋果》偷運入內地,以圖瞞天過海。
深圳市文化部門表示,長期以來均堅持打擊非法銷售的《蘋果日報》,今後亦將加強清查,以杜絕《蘋果日報》在該市違法銷售。消息人士稱,《蘋果》發布的黃賭訊息,流入內地社會構成不良影響,強調打擊《蘋果》於內地非法銷售將會繼續絕不手軟。
根據內地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若有人向報攤或報亭批發非法出版物,屬於「發行」非法出版物。而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人民幣,或經營報紙一萬五千份以上,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非法經營行為,可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判罰違法所得數額一至五倍的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