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女保安13萬積蓄 婦判囚

【本報訊】卅六歲主婦向住所大廈女保安員訛稱,可介紹轉職到領匯,但要先繳交制服費、保證金等,騙去對方全部逾十三萬元積蓄,主婦之後再向女保安員的姪兒下手,最終被揭發。涉案主婦早前承認欺詐等廿項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八個月,雖然被告聲稱已歸還約三萬元給事主,但控方查證後證實事主「一毫子都無收過」,法庭遂頒下賠償令,要被告在明年三月前賠償事主全部損失。

被告任小琴承認十七項欺詐、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廿項罪名,涉款共十三萬二千七百元。辯方求情指,被告無能力還款,但她的丈夫會替她想辦法;現要夫獨力賺錢代還債。

案件編號︰KTCC 413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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