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向女網友示愛被拒,兩年後重逢即就買賣佛像護身符問題起爭拗,男方以手機程式「WhatsApp」發出逾一百五十個淫褻短訊滋擾女方,其中包含男女下體裸露特寫照片。被告倫文康(廿九歲),早前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打出令人厭惡電話罪」,昨被判感化一年。
長期沒有正職的被告求情時指,已吸取教訓,現正積極尋找工作,惟透露多月來只做過一天水吧工作。裁判官於閱覽短訊中有關男女裸露照片後,斥被告下流兼無聊,批評如被告懂得寄情工作,多與家人相處,而非整天獨對電腦,案件根本不會發生,勸勉被告積極求職,「騎牛搵馬,總好過無所事事」,並下令他須於十一月廿九日返回法庭匯報求職情況。
案件編號:TMCC 235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