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買旅保亦可能無得賠

單車本屬溫和活動,但保險業內人士擔心,騎單車遊覽陡峭山路,一旦發生意外,即使有購買旅遊保險,亦可能被列作危險運動而不獲賠償。

亞太區壽險總會前會長黃錦輝表示,一般旅遊保險條文會列明「危險運動」不受保,他坦言,單車遊可能包括部分危險路段,其危險性仍有待考證,亦可能成為審批保險賠償時的灰色地帶,「因為冇絕對定義,所以佢哋有機會話呢個係危險運動而唔賠。」

為確保旅遊時獲得充分保障,黃建議市民在申請前向相關保險公司問清楚,以免事發後索償無門,「如果有需要,可以要求佢哋在條文上作出修改,加入賠償單車意外呢個項目,可能要加多少少保費,但總比發生意外後冇得賠好。」另外,如市民認為審批結果或賠償不合理,可向保險業監理處或保險業聯會等機構尋求協助,以獲得公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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