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城規會地政處零交流

新界地政混亂,除了有地主藉申請改變土地用途霸官地外,本報記者發現有人向元朗地政處承租位於元朗廈村一萬五千八百平方米官地後,懷疑再將官地分租。雖然城規會中途撤銷改變用途許可,地政處仍然租地予對方,反映兩部門零交流。業內人士指有關地段的有蓋倉地,平均每呎月租四至五元,換言之地主扣除地政處租金,估計一年可多收七百二十多萬元租金。

租地者疑再分租牟利

記者到上址巡查,發現該處設有四間回收場,記者向其中一間回收場的場主查詢,對方指其回收場經營八年,需要定期向「業主」交租。翻查網上紀錄,地政處自○三年起就向一名女士,以每年約八十三萬元出租有關地點。記者其後到承租人辦公室查詢,職員指場內四個回收場皆由一名女士持有,與其中一名場主的說法有出入,記者要求與持有該四個回收場的女士聯絡,惟截稿前未獲回覆。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現行指引,元朗地政處會定期巡查已批出的短期租約用地,而處方在收到本報查詢後,已派員巡查有關地點,發現場內劃分了多個範圍運作。處方正作出調查,並已去信要求承租人澄清。如發現有分租情況,處方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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