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新界地主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時,都會將毗連私人土地的官地範圍,一併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理論上地主在獲批申請後,需要再向地政處補辦租用官地手續。不過,本報記者發現不少地主在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期間,已違規佔用官地,事後亦沒有向地政處申請租地,估計在新界最少逾一萬五千平方米官地被佔用。事件反映地政總署因疏忽,變相「默許」霸官地。有地產業人士指,露天倉地市租最少每呎一元五角,單計記者手上個案,估計地政總署每年少收公帑三百萬元。
本報記者翻查城規會於網上公開的改變土地用途規劃申請,發現十三個申請個案,地盤都包括政府土地,其中一個位於元朗工廠區的申請,更有逾五千一百八十六平方米的政府土地正被佔用;而當中佔用面積最少的一個申請,佔用官地面積亦達一百二十平方米。
記者到有關位置巡查,發現不少申請個案所涉官地都被人圍封佔用。其中一個位於元朗牛潭尾的申請,記者發現上址為一間運輸公司,進入後可見內裏為一貨櫃車場,門口更有告示,宣稱有關範圍為「私家路」,違例者如被鎖車,開鎖費要五百元。
不過,根據申請書列明,有關申請地點佔地一萬二千多平方米,當中官地約佔二千六百平方米,該申請地點已多次獲城規會的臨時許可作車場,而早於九四年起,申請範圍亦與目前相同。但十多年來地政處卻無要求地主為官地補辦短期租約手續,亦無追收地租,形同「默許」佔地。據估計,申請人免費享用官地達十八年,少付地租逾九百萬元。
另外一個位於元朗廈村附近佔地約四千多平方米的申請,申請書一樣列明有一千五百平方米為官地,佔總面積三成土地。上址官地被鐵皮圍住,外人難以窺探。更離奇的是,有關更改用途申請早於二○○○年起已被城規會三次拒絕,但多年來地政處完全無視有人霸佔官地。
「城規會嘅官方成員本身包括地政總署署長,理論上應該知個情況,如果唔知就係失職!」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現時記者手上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他稱,地主發展鄉郊土地作倉地,大多要得到城規會批准臨時改變土地用途。但部分地主在城規會未批准時已擅改土地用途,而被地主納入申請的官地,亦在申請期間被佔用。
法律界人士謝天良亦指,地主將私地連官地向城規會申請改變用途,可以得到雙重利益。首先,地主佔用官地已避過地政處地租;另外,政府對不同用途的土地會收取不同價格的地租,在批准改變用途後,農地加上官地都「變身」成為倉地,地價又再升值,地主又可再省一筆。
有知情人士透露,城規會接到更改用途申請後,程序上會交予地政處審視,但處方即使見到有官地被納入申請,仍不會主動要求對方申請短期租約或處理。
記者將涉嫌霸地的十三個申請個案向地政總署查詢,署方發言人指,本報查詢的規劃申請個案涉及未批租土地。對於已獲得城規會的許可個案,如所涉地點有佔用政府土地,而佔用人願意申請短期租約租用有關政府土地,地政總署會按適用程序處理有關申請。
黃偉賢是本屆立法會新界西候選人,同區候選名單尚有梁志祥、郭家麒、陳恒鑌、譚耀宗、麥美娟、麥業成、田北辰、梁耀忠、李永達、陳強、陳偉業、李卓人、何君堯、曾健成、陳一華。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