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山頂寓所除了僭建瓜棚及地庫,屋宇署再證實其四號屋一樓平台上的電動伸縮簷篷,屬違例建築工程,但由於沒有結構危險,不屬優先取締類別,該署不會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僅會發信勸喻業主自行拆除。
屋宇署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查詢,指該署人員曾到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四號裕熙園的大宅視察,發現四號屋一樓主人房通往平台的出口上,有一個由伸縮式金屬支架及帆布物料建造的電動簷篷,由上述位置的外牆伸建而成。該署翻查紀錄後,確認有關簷篷屬僭建物。
按照屋宇署現行的僭建物執法政策,由於有關伸縮簷篷由外牆伸出的闊度少於兩米,距離平台樓面水平亦少於二點五米,符合「小型適意設施」準則,加上簷篷本身沒有結構危險或妨礙走火通道,不屬於須優先取締的類別,因此該署不擬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已於上月發信勸喻業主拆除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例情況。
特首辦發言人表示,特首早前已表示會委託專業團隊,就其住宅的可能違例建築物進行全面勘察研究,他會在團隊作出結論及建議後,整體及全面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