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六歲主婦向住所大廈女保安員訛稱可介紹對方轉職到領匯,但要先繳交各式各樣費用包括制服費、保險費、保證金等,結果在短短半年內,騙去對方逾十三萬元。主婦榨乾女保安員的積蓄後仍未心足,又向對方的姪兒下手,聲稱有女親友在私家醫院分娩,要借錢應急,惟女保安員的姪兒起疑,最終揭發主婦行騙並報警。女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欺詐等廿項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會賣樓籌錢還予女事主。裁判官表示案件非常嚴重,勢必判監,將被告收押至八月卅一日,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始判刑。
被告任小琴承認十七項欺詐、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廿項罪名,控罪指她在去年十月至今年四月八日期間,騙取女事主陳玉珍及其姪兒分別十三萬二千七百港元及八千五百元人民幣。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三名兒子,丈夫任職船員,兒子現暫時託交鄰居照顧。又指被告已償還了二萬三千元給女事主,餘款會分四個月歸還,而被告母親會出售四川物業以協助被告還錢。
法官聽罷斥責被告︰「今時今日先還得咁少。」又指會視乎被告的還款進度作量刑考慮。
案件編號︰KTCC 413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