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改錶呃煤電 兩被告保釋

【本報訊】兩名男子在過去兩年間涉嫌為約六十間餐廳修改電錶和煤氣錶的讀數以節省開支,從中向每間餐廳收取每月數千元的酬勞。兩人事後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

每次收酬高達五千元

兩名被告為丘致中(卅七歲)及羅廣(五十三歲),分別是設計師及食品批發公司董事。控罪指他們於一○年至今年八月間,串謀某些餐廳負責人訛稱餐廳的煤氣錶及電錶顯示的讀數正確,從而欺詐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期間准兩人以三萬及七萬元保釋。

控方透露,次被告日前在深水埗福華街犯案時被捕,調查後警方懷疑次被告曾協助約卅間食肆改動電錶及煤氣錶,賺取可觀收入,鑑於案件涉及公營機構,加上怕他干擾和飲食業有關的證人,反對他擔保。

據了解,警方拘捕首被告時檢獲一本記事簿,記下他每次犯案的紀錄,警誡下他承認曾為約卅間食肆服務。次被告被捕時亦曾承認每次收取三千五百至五千元報酬。

案件編號:KCCC 3299、33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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