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票兩姊弟判囚兩月

【本報訊】去年區議會選舉油尖旺區議會京士柏選區發生懷疑種票事件,綽號「牛丸大王」的落選候選人黃標,其姨仔及舅仔被指虛報地址及違規投票,早前各承認一項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亦是去年區議會選舉連串種票事件中,首次有被告被判入獄。裁判官判刑時指出,選舉是人類文明和民主進程的重要基石,任何破壞公正選舉的行為,包括種票,都是極嚴重罪行,必須判囚,但准兩名被告各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就判刑等候上訴,期間不准離開香港。

准保釋候上訴

兩名被告陳月新(四十歲)及其姊陳笑群(四十四歲),分別報稱廚師及收銀員,均在姊夫黃標經營的「樂園潮州麵店」(下稱樂園)任職。兩人應訊時表現平靜,惟當他們得悉判囚及被帶入犯人欄後,神色漸見凝重,辯方即時申請保釋上訴,雖然申請獲批,但裁判官明言:「刑期不算長先會批准。」兩被告隨即獲准離開犯人欄,而等候轉擔保期間,女被告一度用手指拭目。據早前報道指黃標亦曾被捕,但未見他是否遭檢控。

辯方求情時重申兩被告在案中並無得益,兩被告並不熱衷政治,只因教育程度不高,在他人安排下,才會在羊群效應下,與其他樂園員工一起填寫及簽署選民登記表格,並由他人填上地址一欄。兩名被告事前不知道後果嚴重,現已深感後悔,願意承擔法律後果,日後亦不會重犯。

辯方續指,兩被告只是越區投票,其中首被告陳月新是家中經濟支柱,其妻因剛在內地接受手術而未能即時回港,需由岳母代為照顧子女,故案件對他的家庭造成大打擊,故希望獲輕判。

案情透露,選舉事務處於去年七月收到兩名被告的選民登記表格,男被告陳月新聲稱住在通菜街,女被告陳笑群則聲稱住在花園街。廉署在去年底接獲投訴,指有人在區議會選舉的選民登記表格中虛報地址,調查後發現兩人虛報地址,兩被告其實在天水圍及元朗居住,於是拘捕兩人,警誡下兩人均承認曾投票。

案件編號:KCCC 2327、232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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