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劏房風波」嘅發展局局長陳茂波(Paul),尋日再度為事件解畫,佢話當年買入大角咀物業時係連同租約,內有分租住客,但當年分租單位並非依家所謂嘅劏房,反而多為板間房,住客係共用廁所、廚房,換句話依家嘅劏房係有獨立嘅設施。阿Paul仲話,近十多日佢睡得不安寧,為事件思前想後,莫非佢就係想出板間房同劏房嘅分別?不過,板間房都唔係無規限話間就間,要符合相關法例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