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並育有兩名年幼女兒的廿五歲送貨男工,相約一名十三歲女童外出後,涉嫌把她帶到屯門市廣場的傷殘人士廁所內強姦,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涉案被告麥家麟昨被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罪指他在今年七月十四日於屯門市廣場一期二樓的傷殘人士廁所內強姦女事主X。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傷人案底及潛逃等紀錄,又指他與X在案發前已相識,被告疑在個多月內,六度向X施暴及兩次毆打X。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時指,X在案發後沒有即時報警做法惹人懷疑。又指被告已婚,是家中經濟支柱,其妻是家庭主婦,二人育有一對個多月及歲半大的女兒。裁判官最終否決保釋申請,將被告繼續收押至本月廿日再訊,以等候進行認人手續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TMCC 259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