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五歲準博士生在香港大學任職醫學院研究助理,並兼任港大李兆基堂的宿舍導師期間,深宵潛入宿舍女廁用手機偷拍女生洗澡,他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被判監五個星期但准緩刑一年。裁判官指被告身為導師竟偷拍自己的女學生,只有判監才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惟被告的親友、師長和同學對他評價甚高,相信被告是一時行差踏錯,故准予緩刑。港大發言人昨回應指,會就事件向被告啟動校內的紀律程序處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文鏡彰已深感後悔,其系內師生、宿友、家人甚至前女友都替他撰信求情,證明他品格良好,做事負責,而且尊重女性。辯方又強調被告事前並無預謀,有關片段僅數秒長,而且已應女事主的要求即時刪除。而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心理並無問題,但建議他接受輔導去學習控制自己性衝動。
被告承認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凌晨二時許,用有錄影功能之手機,在李兆基堂十一樓浴室拍攝二十一歲女事主X的赤裸洗澡片段,但遭X即時揭發。
案件編號:ESCC 15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