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西單非孕婦與同鄉妯娌合謀,在今年二月來港過關時,借對方的初生女嬰,繫於胸前以「遮肚」,訛稱女嬰是自己所生的早產嬰,成功騙得入境處職員放行,惟她之後在本港醫院分娩時被揭發。兩婦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昨於沙田法院判刑,期間裁判官一度休庭,讓兩名女被告向嬰孩餵飼人奶始判刑。兩名被告最終各被判囚五個月,裁判官另將她們的個案轉介予社會福利署作跟進及協助。
首被告張雪英(廿九歲)與次被告楊紅梅(廿八歲),被控今年一月某天至二月廿三日,在港與一對丈夫兄弟吳華興及吳偉華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張於二月廿三日並非懷孕,促使張在本應不獲准的情況下入境。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不知道案件的嚴重性,二人如果知道會被判監,她們一定不會犯案。而且,次被告為了幫首被告,更連累她們的兩嬰也要隨母入獄,這對兩名被告已是很大的懲罰。
辯方透露,立法會議員黃容根以及一名區議員為兩名被告撰寫求情信,稱讚她們孝順,常常舟車勞頓以照顧家翁。辯方又指兩被告雖來自草根家庭,但家人之間相親相愛,二人的丈夫昨亦有到庭支持。首被告的丈夫更透過辯方律師表示與妻子結婚十年,對她評價很高,又稱讚她一直奉公守法。
裁判官解釋本案的嚴重性在於首被告在未有預約下產子,佔用本港急症室的資源,令其他人無法使用服務。而且,首被告不顧個人及其嬰兒的健康,做法不負責任。他明白內地醫療服務昂貴且不完善,但兩被告亦不能因為經濟問題而犯案,最後判兩名被告入獄半年,但考慮二人的家庭背景,酌情把刑期減至五個月。
案件編號︰STCC292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