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政府推行「國民教育」要過兩大關,一是遇到社會人士、家長、教育界的強烈反對,引發數萬人遊行,成為一場政治風波,這一關若過不了,「國民教育」就會被撤回,再經諮詢,等於無限期擱置,如二十三條立法之「有疾」而終。
二是教育局不為反對所動,一於去馬,這樣做維護了自己的政治顏面,也向朝廷有了交代。經過這樣的「評估」後,梁振英政府決定不改初衷。
不過,接下來又要面對更難過的第二關,這就是「國民教育」雖然用公權力和行政命令得以推行,但推行過程和最終效果完全走樣,與政府初衷及目的正相反。因為「國民教育科」的推行,第一,不列入「必修」之考試;第二,有關教材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並無「標準答案」;第三,這一科如何教,教甚麼,由教師自行決定,而香港大部分教師的「核心價值觀」都「完全是西方式的」(中共《環球時報》評論之語)。因此他們教出來的「國民教育」之結果恐怕很難符合政府和朝廷「一國」的心願,「國民教育」變成了「完全是西方式的」教育。若如此,豈非特區政府和朝廷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很顯然,這一關過不了,這些問題解決不了,硬要推行的國民教育就是完全失敗,適得其反的。文化大革命時,毛澤東和左派們批判自己的政敵如何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時,最愛用的一句批判之言就是「他們打着紅旗反紅旗」,此乃政治鬥爭、思想較量的常用手法。
今天,特區政府推行的「國民教育」,如果教育界大多數人反對,不是同樣可以打着國民教育的旗號把它變成另外一種國民教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