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唔賠 掛名車主須孭責

【本報訊】新牌仔買車保險費較高,部分人為慳保費,會由朋友或親屬擔任代名車主,有律師忠告替人任代名車主的市民,一旦遇上涉及醉駕車禍,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代名車主隨時需負上賠償責任。在昨日奪命車禍中,替同事任代名車主的劉姓男子,對於面對死者家屬索償,感到萬般無奈,但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幫佢(司機)做車主一定清楚條款,知道要承擔乜嘢責任,今次保險公司話咗唔賠,叫我自己搞掂,咁都冇計o架,估唔到佢會酒後開車,仲有人死亡添」。劉昨在大埔富善邨寓所接受記者訪問時,指自己與同姓司機在Neway卡拉OK共事三、四年。劉指肇事司機非「新牌仔」,不時借朋友私家車練習,但因「牌齡」淺保險費需近兩萬元,由他做代名車主只需八千多元,為幫同事慳錢,他遂義務替其做車主。他表示,做代名車主前,已清楚所有責任條款。今次出事保險公司已表明不會賠償,他只好與司機想辦法解決。

雖不涉刑責 隨時破產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交通意外涉及醉駕,保險公司肯定不會賠償,車主須承擔所有責任,但不會有刑責。陸指出,車禍有人命傷亡,家屬會向車主追討賠償,由於賠償金額動輒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一般人難以負擔,隨時要變賣物業及公司財產,甚至被迫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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