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涉強吻同袍女友人

休班男警與同袍到酒吧消遣,涉嫌趁同袍女友人如廁時跟隨入內,力壓對方埋牆強吻。女子不甘受辱,如廁後返回舞池將啤酒潑向男警洩憤,再向男友人投訴,並報警拘捕男警。涉案男警事後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訊,辯方盤問女事主時反指她欲追求被告而主動獻吻,但被告嫌她「口臭」,她不滿被告「唱」她才潑酒洩憤,不過事主否認有關說法。

○七年來港的女事主X(廿二歲)作供時數度落淚,她透露今年四月一日晚,獲任職警員的友人Ben邀約,到漆咸道一間酒吧消遣,被告莊偉賢(卅七歲)亦在場。

X欲推開被告:唔可以咁做

眾人飲酒作樂至凌晨二時許,X到後樓梯的女廁如廁,此時被告從女廁出來,她雖然感到錯愕,但是仍然禮貌地微笑及打招呼。

X進入女廁後,發現被告尾隨入來,更順手關上女廁門,並推她埋牆及強吻,又用雙手壓按X雙手。X嘗試推開被告說:「唔可以咁做!」但因被告較大力而未能成功,並遭對方攬着強吻。X再三掙扎後終推開被告,被告離開。

盛怒下以啤酒潑向跳舞被告

X如廁後遇見Ben,但未有透露事件,逕自返回酒吧,見被告在舞池跳舞,盛怒下以啤酒潑被告,之後怒氣沖沖坐在一旁。

Ben上前了解後找被告理論,X隨即崩潰哭泣;Ben與被告談論片刻後着X報警,被告見狀表示願意道歉,但X堅持報警。

在辯方盤問下,X承認Ben正追求她,但二人仍處於曖昧期,不知Ben已婚。辯方又指案發時是X主動獻吻,但被告嫌她口臭,事後更大肆宣揚,X不滿被告之餘又怕Ben知悉事件,才拿酒潑被告,惟X全盤否定此說法。案件將於下周二續審。

案件編號︰KCCC 22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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