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申請離港奔喪被拒

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嫌洗黑錢逾七億元的案件將於十一月開審,他雖獲准保釋但不准離開香港,楊昨於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聲稱父親近日在深圳逝世,要求法庭准許他往內地十五日奔喪。楊的姓馬妹夫更帶同五百萬元本票到庭協助作人事擔保,惟妹夫在作供期間卻弄巧反拙,揭發聲稱與父關係密切的楊家誠已四年沒見過父親。法官最終判決時指,洗黑錢案尚有三個多月便開審,楊可能棄保潛逃,故否決其申請。

楊家誠(五十一歲,下稱楊)被控五項洗黑錢罪,獲准以四百萬元現金及兩項人事現金共三百萬元保釋候審但不可離港。楊早於去年八月亦曾申請離港,要求准他往英國處理伯明翰球會的業務,最初獲區院批准但其後被高院推翻。

楊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楊父於七月廿一日在深圳逝世,他們父子關係密切,多年來都是由楊供養父親;楊雖有一名胞妹及三名同父異母兄長,但在眾兄妹中以楊與父關係最密切。

律師強調,楊自被捕後一直遵守保釋條件,若他想潛逃早已一走了之。此外,楊在港長大和發迹,他的現任妻子正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他與多名家人都一同住在他的白加道大宅,雖然他在海外有生意,但最緊密的聯繫仍在香港。

父患癌楊亦沒有探望

楊的妹夫原本為楊提供二百萬元人事現金保釋,昨更帶同五百萬元本票到高院作供,表示提高人事現金保釋至七百萬元。妹夫出庭供稱,楊的同父異母兄弟與父親關係差,只有楊與父親關係最密切,故楊要往內地替亡父處理身後事和選擇墓地。惟妹夫接受控方盤問時,卻承認自從楊父於○八年七月返內地後,楊四年來都沒有見過父親;楊父因癌病在內地住院時,楊也沒有往內地探父。

控方指,警方替楊錄取背景口供時,楊表示自父往內地後,已與父失去聯絡,這與其妹夫說法前後矛盾。控方又指,楊的家人可協助辦喪事,並可透過拍攝照片和錄影帶供楊替亡父選擇墓地。

法官裁決指案件快將開審,楊與海外有很大聯繫,而他於○三年底至去年六月被捕期間,最少有三分之二時間不在香港,他有棄保潛逃可能,雖然其遭遇值得同情,但法庭不會批准他往內地。

案件編號:HCMP 154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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