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上述街市於一九八三年落成,原有建築設計並無空調,亦無預留配套設施供日後加裝,倘要加設,租戶須承擔日後冷氣費及在施工期間可能受影響而停業或遷出。該署曾向租戶進行諮詢,結果支持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故按既定政策未能作加裝安排。發言人又稱,街市租戶須自行設置適當的設備,妥善存放容易變壞的食物。
全港公共街市販商大聯盟主席黃齊偉卻怒斥食環署解釋不合理,「本身設計有問題,仲要租戶同市民負擔加裝費,點講得過去?」黃齊偉指街市既屬公營事業,政府有責任提供良好營商環境,建議拆卸舊有街市大廈重建,以滿足現時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