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停牌裝修工人今年二月五日凌晨三時許「揸大膽車」載着一男一女友人在元朗公路上飆車,被巡邏騎警要求停車,他不但拒絕,更急速掉頭逆線行車橫衝直撞,騎警以時速一百二十公里追捕,裝修工人因撞倒的士而停下及下車逃走,並棄掉卅四包可卡因粉末,終被拘捕。他早前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斥他駕駛態度驚嚇,判囚廿四月,停牌三年。
被告李敬賢(廿九歲)承認危險駕駛、無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停牌期間駕駛及藏毒共四罪。法官斥被告駕駛態度驚嚇,明顯以危險方式駕駛,知道自己攜帶毒品及有緩刑令在身,遂逃避追捕,罪行嚴重,須判以監禁。控方稱,被告去年七月因無牌駕駛罪,被停牌十五個月,緩刑四個月,停牌令期間再犯本案。
案情指,案發時三騎警在元朗公路發現被告所駕私家車朝屯門方向高速行駛,要求他停車,最初他遵照指令,後來突取回車匙開車,並急速掉頭逆線行車,衝紅燈,並加速欲撞向一輛警察電單車,騎警高速追捕下,他駛至青雲路撞到一輛的士車尾及水馬才停下。
被告和男乘客下車逃走,被告又把兩個內有卅四包共七點四一克約值萬多元可卡因的膠袋丟棄,惟他最終被捕,但男乘客逃脫,女乘客則在車上,事件中被告損壞了廿九個水馬及十五盞閃燈。
案件編號:DCCC 37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