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女子涉藏電槍被捕。該女子姓蘇(卅九歲),昨午一時許,在赤鱲角機場準備離境前往內地,惟在接受保安檢查時,保安人員在透過X光機,發現其行李中藏有一支電槍,長約八吋,闊約兩吋,於是將她截停查問,經調查後,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將蘇女拘捕帶署,搜獲的電槍亦被帶往警署助查。
在本港,電槍被列為槍械的一種,受《火器及彈藥條例》規管,由於它屬於攻擊性武器,無牌藏有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及罰款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