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歲無業漢涉嫌扮嫖客到油麻地廟街鳳樓後突拿出鎅刀,鎅向四十一歲鳳姐臉、腹及大腿共五處,並搶去她內有千多元現金及手機的手袋後逃去,期間在走廊見到事主鄰居,又突鎅對方腹部後逃走,兩人的各處傷痕達十厘米或以上。警方最終在該無業漢家中將他拘捕,並發現染有鳳姐血漬的波鞋及刀片。無業漢昨於高院否認兩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搶劫罪,涉案鳳姐亦獲准在屏風後作供。
被告陳華炎,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在油麻地廟街十九號二樓,意圖使周艷(四十一歲)及楊萍(卅八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惡意傷害她們,以及搶劫周艷一個手袋,內有一千七百元、兩張提款卡及價值千多元的手機。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下午一時許,周艷在單位樓下兜生意,問一名五十多歲男子「要去嗎(性服務)」,對方點頭,到單位後男子先到洗手間,周則脫剩內褲等候,其後他突拿出刀鋒約兩吋的鎅刀𠝹她前額約十一厘米、再從左邊太陽穴鎅至上唇約十二厘米,其後再鎅她右腹股溝至陰道約十五厘米及兩邊大腿各長約十厘米。男子及後拿走她的手袋,並在走廊遇到她的鄰居楊萍,以鎅刀打橫鎅向她的右下腹約十厘米後逃去。
控方指周及後通知另一鄰居找房東及報警,警方將二人送院及留醫三天。警方在現場找到鎅刀膠殼及少量刀片,警方根據事主描述疑人外貌在油麻地一帶搜捕疑人不果,最後於當晚在將軍澳健明邨找到被告,在其家中發現一雙染血波鞋及少量刀片,檢驗下發現血漬屬周艷的。被告於警誡下稱「阿Sir我今日無出街!」但警方檢查其八達通卡發現案發時他曾在油麻地及旺角出入。
控方為免事主尷尬,特安排周艷昨在屏風後作供。獲律政司豁免起訴的她稱,案發時她第二次持雙程證來港,並於涉案單位提供性服務,當日搶劫及襲擊她的男子全程不發一言,到單位後又自行鎖門。她指被鎅時並不感到很痛楚,但驚慌得站在床上不斷以普通話大叫「救命!來人呀!」住在鄰房且相識廿年的鄉里楊萍亦拍門查問,男子便衝了出去,她害怕得要待楊稱男子已走才敢出房。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4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