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井頭村隱形富翁被謀殺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吳雅倫的前女友出庭作供時爆出被告曾一腳踏三船,被告當時除了在井頭村與她同居外,又在同村有另一頭住家,而被告正室則在內地生活。女證人指被告與她分手後返回內地,但在案發期間忽然出現,要求在她的住所借宿數天,期間被告曾試戴假髮扮老人家。
女證人蕭佩斯作供面對被告時表現緊張,不時啜泣。蕭育有一名九歲的兒子,當律師問兒子父親是誰時,她一度拒絕作答,直至法官表明要她回答後,她才肯說是兒子的生父是被告吳雅倫(五十三歲)。蕭表示與被告認識十年,曾與被告租用死者鄧路來(七十四歲)的井頭村村屋同居,但被告與她同居時,也一度與一名叫Vicki的女子在井頭村內另築愛巢。直至○八年,她和Vicki差不多同時與被告分手,被告於○九年返內地與妻子生活。
蕭指,被告於前年十一月突然到其葵涌住所找她,說要借宿數天,但不肯透露回港原因。被告又問她借八達通卡使用。據紀錄,該八達通於前年十一月九日和十日曾被人用來乘搭往返葵涌至井頭村的巴士及專線小巴。蕭又指,被告前年十一月九日曾在她面前試戴假髮,問她他像不像老人家,被告於翌日也把頭髮和眉毛弄白。被告早前承認當日曾冒充死者往銀行提款。
蕭表示,被告前年十一月十一日離開後致電給她,說在她住所內抽油煙機留下三萬元給她,數日後被告又致電她,說在她住所內櫃底藏有二十萬元,叫她拿出後與一名叫林燕的女子聯絡,將錢匯返內地。快艇船主甄沃光則作供稱,被告於前年十一月透過一名叫「黑妹」的食店女東主找他,聘請他由內地桂山島載被告到東涌,甄當時收了被告一千五百元。約一星期後,被告又叫甄從東涌把他載回桂山,甄收取同樣價錢照辦。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1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