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合作行先

有關雙非孕婦的問題,最近又再引起討論,究竟是要提請人大釋法,還是繼續用行政手段去阻止?而碰巧內地基本法委員王振民教授訪港,很自然再提到釋法的問題。

中央對釋法的立場,一直是可免則免,也就是說,可用其他方法去解決,就用其他方法解決,不是必須馬上解決的,也可以再等一會。

導致雙非問題的,肇因其實有二:一是法院對莊豐源案的判決,父母不是港人,但在港出生的嬰兒有居留權。但此案判後,雙非嬰兒並沒有大幅上升,一直到特區政府改變政策,由抗拒大陸孕婦來港分娩,變成合理化和規範化,甚至是中門大開,無任歡迎。政策一變,「雙非」變成一門利潤甚豐的生意,香港是商業社會,一旦有利可圖,各機構和公司自然蜂擁而至,推波助瀾,推銷招數盡出,那才把數字推到去年的高峰。

看清楚數字和分析肇因,就會明白到,法庭裁決,只是奠下基礎,但製造有利條件,是特區政府自己的政策。當然,當時政府的政策改動也可能是有點被動,就是執法的成本相當高,反正香港的出生率偏低,又有分娩資源閒置,那就不如由抗拒變成歡迎,基本態度一改,就一發不可收拾。

再說,如果可以從行政措施入手,就可以把情況控制在可以接受範圍,那就不必釋法。

行政措施要有成本,釋法又何嘗不用成本?現時的政治情況,最需要的是合作,並為合作創造條件,現時釋法,只是製造爭議,並且授人以柄,對某些政黨政團,又是正中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