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拋煙頭罰款 四成遊客走數

【記者譚美芳報道】外地遊客走數問題嚴重。今年首五個月外地遊客因亂丟煙頭被定額罰款而拖欠繳款的個案,高達四百宗,走數比率高達四成一,罰款連同過期額外罰款,涉及金額多達一百二十多萬元,估計每年損失數以百萬元計的公帑。法律界人士指若外地遊客欠交罰款,部門應將有關資料直接交予入境處,拒絕違例者再入境,即可令其乖乖交款,炮轟政府未有正視問題損失公帑。

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在公眾場所亂丟煙頭可被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並須於廿一日內繳交罰款。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數字顯示,各執法部門去年向違法的外地遊客發出二千二百張定額罰款通知,至今未交罰款的有五百零四張,比率達兩成三,今年首五月的有關定額罰款有一千張,逾期未交的有四百零九宗,比率高達四成一,顯示走數問題嚴重。

促拒絕違例者入境令其就範

控煙辦指,若外地遊客接獲定額罰款通知書後過期未繳費,執法部門會按其提供的原居住地址,寄出要求繳付罰款通知書,要求繳款或進行抗辯,若仍不繳款或抗辯,會向裁判官申請作出命令,命令他繳交定額罰款、附加罰款及訟費共三千三百元。

中西區議員陳學鋒稱,自政府修例禁止於室內地方及公園等範圍吸煙後,包括個人遊的不少遊客惟有在街上吸煙,部分人不顧公德隨丟煙頭,在遊客區尤甚,促政府研究解決辦法,不能任由遊客亂丟煙頭,更不能讓違例者逃之夭夭。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遊客提供假地址,本港根本難以核實,故由遊客申報地址進行追討是不切實際、費時失事,而現時本港居民若欠交罰款或稅款,政府會將資料交入境處令其無法出境,建議當局可將走數遊客的資料轉交入境處,他們下次赴港時須先交欠款才可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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