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人聲混雜,七嘴八舌,非專政威權可以容忍,亦非當慣奴隸不作他想人士可以明白。然而,在民主體制從政長時間不倒者,如同通過壓力測試,不論能力或誠信都較有保證。
政治人物透過普選掌權,殊不簡單。來自成熟政黨者,須通過黨內競爭,汰弱留強。黨內競爭,必涉及對外政績,因此,與其他政黨較技,乃屬必然。對外對內競爭,非只是思考、口才、魅力,若是執政黨一員,更包括落實政策。參與民主選舉政治人,毋須通過品格審查。因為他們的政治對手,必就任何品格瑕疵大做文章,公之於世,讓受眾「公審」。能通過此關當選,或是品格沒有問題,或是品格問題已被接受,不論是前或後者,其前塵往事已不再是其出任公職絆腳石。
相對之下,香港病態政治體制的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絕大部分未經普選洗禮,民主政治經驗「小學雞」不如。而且,品格未經普選「洗底」,靠他們開誠布公,在獲任命前品格審查自動自覺,已證實屬循例多於實質。
美國總統選舉,由初選至最後定勝負,過程動輒經年,原來大有智慧。第一,在過程中篩選兩名最佳人選進行「決賽」。第二,讓參選者大小醜聞在初選期間曝光,無謂再在大選或大選之後才為醜聞糾纏,費時失事。
「中國模式」跟美國落差巨大,甚麼都「臭屎密冚」,黨內解決。輿論為政治服務,顧全大局不得說三道四,企圖以醜聞拖垮威權代辦,談何容易。然而,香港不是中國大陸,中國模式非完全行得通。以不民主模式產生主要官員,卻要他們面對與民選政客無異的品格挑戰,弄至遍體鱗傷乃意料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