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債舞償」白做十年

曾教唐英年母親唐尤淑圻跳舞的舞蹈教師劉永富,聲稱在十二年前與一名富婆女學員達成口頭協議,買入原本向她租用的波斯富街單位作舞室,劉先付六十萬元買入一半業權,再按協議「錢債舞償」,在其後十年以教授她跳舞和伴舞作為抵償餘下一半業權的供款和租金。他指稱已履行合約責任,但一直無法取得餘下一半業權,因此昨日入稟高院向女學員追討一半業權及索償。

原告劉永富(約六十歲),被告黃萍(八十五歲)。入稟狀指黃於九九年五月以一百四十八萬元買入位於波斯富街的涉案單位,其後用了逾十四萬元將上址改裝成舞室,並於同年底租給劉,月租六千元。一個月後,二人有口頭協議,劉以一百廿萬元買入該單位,先付六十萬元獲黃轉讓一半業權。

之後二人會以「長命契」方式持有該單位,待劉支付餘款後會成唯一業主。餘款將會在十年內,按月分成一百廿期供款五千元,另加月租三千元;這十年間,劉會繼續教黃跳舞,以每堂四十五分鐘收學費四百元,每月免收黃至少八千元學費,用來抵償每月供款和租金。

富婆:從未收過租金

劉指稱一直履行協議,以教黃跳舞和在舞會中陪黃跳舞來償「債」,他認為在一○年二月已取得該單位全部業權。惟黃卻違反協議未有將單位另一半業權轉到劉名下,並於今年四月發出「分開業權通知書」,劉因此興訟。

打扮富泰、談吐溫文有禮、洋名Maisy的富貴寡婦黃萍昨在位於舞室樓下數層的居所接受訪問,她聽罷「劉老師」版本後表示「有冇攪錯!係我要收番業權,佢竟先發制人!」黃反駁指當年全資購入涉案單位讓劉作舞室,多年間劉未有給她分毫租金,而她卻支付高昂學舞費。不過黃坦言確仰慕劉的才華,力讚「老師」人品好,不少名媛包括唐媽媽均曾跟他學舞。黃強調與劉各有家室及子女,二人嚴守禮數,只是師生情誼,絕無男女之情。

外遊同房但無事發生

她更娓娓道出自己背景,她在新加坡出生是當地著名髮型師,之後與新加坡和香港著名傳媒人施祖賢結婚,七○年隨夫移居香港,丈夫九○年過身後,她經友人介紹下向洋名Tony的劉,拜師學社交舞和拉丁舞,二人亦相當合拍,師生感情一直要好。她亦承認曾多次與劉單獨外遊,但強調「雖同房但無事發生」。

後來因劉突然表示「妳都咁大啦,妳走咗我咪無舞室用?」遊說她將舞室加入劉的名,黃笑言「都唔知點解應承咗佢」。至去年,她女兒突然提起要收回舞室一半業權,但劉卻已先行入稟。另外記者以電話聯絡到劉,他表示現正身在內地,待回港後才回答記者問題。

案件編號:HCA 1188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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