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婦有子女難獲智仔領養權

「智仔好乖,長得又精靈可愛,行出街個個都鍾意逗智仔玩」,現時義務照顧遭父母無情拋棄智仔的港人梁先生表示,數個月來一直當親生仔一樣去照顧智仔,兩個女兒也很喜歡這個小弟弟,曾說「如果汪阿姨不要的話,不如我們一家領養」!但根據內地法律規定,已有子女的梁氏夫婦,難以取得智仔的領養權,若智仔父母不現身的話,智仔可能成為珠三角萬名「黑孩」大軍的一員,結局慘過單非或雙非媽媽所生的子女。

盼親生父母現身商討

雖然只是代人養仔,但梁氏夫婦對智仔疼愛有加,不時對智仔露出關愛的溫馨之情,「小孩是無辜的,即使再辛苦我都會照顧好智仔,但萬一數年後其父母要回智仔,對我一家人來說是一種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梁先生很無奈地說,有困難大家可坐下來商量解決,但不能一走了之。如今只能盼望智仔父母現身,否則不是長遠之計。

深圳市民偉律師事務所劉偉民主任律師表示,如果父母雙方均沒有能力撫養,可以將小孩交由深圳市民政局下屬的福利院寄養,但如果有能力卻不承擔照顧義務、棄之不理構成了遺棄罪,按內地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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