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賺光纖費 市民嗌回水

東方報業集團踢爆港鐵涉違規出租鐵路隧道光纖圖利多年,有關注團體批評,港鐵前身的地鐵公司本為公營機構,私有化後為求增加非票務收入不擇手段,行為較一些私人機構更「狼」,要求港鐵把這筆疑違規所得的額外收入回饋乘客。有立法會議員亦質疑,政府相關部門偏袒港鐵,對港鐵多年的違規行為不聞不問,以致港鐵可以「賺到盡」。

地政總署早前向本港證實,港鐵向電訊商等出租鐵路隧道的光纖設施是違反地契規定,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表示,政府是港鐵的大股東,其前身地鐵公司更是公營機構,但自二○○○年私有化後,該公司便變成不公不私的怪物。由於政府部門多年來仍視港鐵為公營機構,對鐵路或其他相關工程「睇得鬆啲」,不會深究是否違規,結果積習難改。蔡耀昌認為,港鐵應把違規出租光纖所得的「外快」回饋乘客。

自把自為「賺到盡」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指,港鐵提供的電訊服務違反土地契約,市民卻要繼續向營運商支付「隧道費」等相關費用,對市民不公平,港鐵應減價回饋市民。他又謂,政府部門多年來一直偏袒鐵路公司,才令港鐵可自把自為「賺到盡」。

市民周先生致電電台節目怒轟港鐵「賺盡一分一毫」,目前港人無論是否乘坐鐵路,只要使用電訊服務均要被港鐵「抽水」,質疑港府黑箱作業。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發言人黎銘洪稱,三年前已質疑電訊商收取「隧道費」,是港鐵壟斷鐵路隧道內的電訊服務所致,曾申請法律援助進行司法覆核,但法援被拒而無法再跟進。

地政總署發言人則重申,早前諮詢法律意見認為港鐵提供的電訊服務是違反地契條款,由於收到港鐵的意見及額外資料,正進一步諮詢法律意見,該署現階段不宜公開評論該事宜,以免影響或損害日後可能採取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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