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炸死崔世安 網友判監

【本報訊】一名電訊公司前職員,涉嫌四年內在網上討論區發布多篇針對特首、局級官員及政府部門的誹謗及恐嚇言論,昨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不當截取電腦數據、脅迫本地機關及人員、公然教唆犯罪、侮辱、恐嚇等十三項罪名成立,判監兩年半,是首宗涉及網上發布誹謗、恐嚇言論被判囚的個案。

被告洪宏亮(四十歲),被控於○七至一○年間,利用家中個人電腦接收其他住宅的無線網絡路由器訊號,利用他人的無線上網系統,在網上討論區散播恐嚇、誹謗、勒索等言論,內容主要針對特首辦、司警局、電信管理局等政府部門,並聲言炸死特首崔世安及司警局長黃少澤,更在網上二手車拍賣區及色情網站公開時任司警局刑事調查廳長周偉光的手機號碼。

誹謗教唆等13罪成立

合議庭主席周艷平昨宣判,裁定被告不當截取電腦數據、脅迫本地機關及人員、公然教唆犯罪、誹謗、侮辱等共十三項罪名成立,各罪合併處罰共判處被告入獄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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