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侍應「呂樂」認非禮15歲女生

【本報訊】廿歲男侍應透過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一名未成年女生,之後相約見面時他帶着穿校服的女生到公園傷殘人士廁所內,向她隔衣摸胸非禮半分鐘,女生掙扎離開後告知友人並報警。被捕侍應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指被告明知事主未夠十六歲仍犯案,案情十分嚴重;但鑑於他沒有案底,所以先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他保釋至七月十七日判刑。

被告呂樂,被控在今年三月十九日於屯門公園一個殘廁內,撫摸十五歲女事主X的胸部。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父母同住,現時任兼職侍應,月入二千元;又指他現已感後悔。案情指被告與X在三月透過facebook相識。被告在事發日下午約X於屯門港鐵站見面,被告之後帶身穿校服的X到屯門公園的殘廁,隔着X的校服摸她胸部約半分鐘。

案件編號︰TMCC 215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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