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專呃長者 積犯囚39月

詐騙案底纍纍的中年無業漢剛出獄不久再犯案,他化身「千面騙徒」先後假扮社會福利署職員或政府職員,在深水埗一帶尋找年長「獵物」以騙財,他藉詞替眾長者領取更多綜援金、增加「六千元計劃」金額或其他福利等,誘使他們要先交出部分現金才能申請;三個多月間有七名年逾七十歲的長者「中招」,被騙款項共逾三萬多元。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六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法官嚴斥他專向長者埋手行騙,將他重判入獄三年三個月。

被告周昭越(四十八歲)自十八歲開始犯案,有多達十四項案底,大部分跟不誠實罪行有關。被告去年因犯店舖盜竊被判入獄,他刑滿出獄五個月後再犯本案。

被告原被控七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十月廿八日至今年二月三日間,向七名年齡由七十三歲至九十四歲的長者進行欺詐,每名事主被騙去三千至六千元不等,共涉騙款三萬零四百元。他昨承認其中六罪,餘下一罪獲不提證供起訴。

辯稱事主有貪念才上當

暫委法官游德康判刑指,被告專向老弱的長者下手,騙去對他們來說屬大額的金錢,嚴重影響他們的生活。同時被告在短時間內接連犯案,他本身亦案底纍纍,是詐騙案的慣犯,必須重判以作阻嚇。對於被告辯稱事主因有貪念之心才上當,指事主們亦需負上一定責任,法官認為此說法毫不合理,因為事主們只因太相信被告才受騙。

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期間先後在深水埗多處地點,包括長沙灣政府合署、銀行及商場等一帶主動接觸六名事主,向他們自稱是社署職員或政府職員,並訛稱他可以協助眾長者提高每月領取的綜援金、增加六千元計劃的金額或獲派免費輪椅等,但要事主們先提取銀行戶口內部分現金交給他,才能成功申請。

事主們信以為真,將錢交給被告後被告逃之夭夭。多名事主受騙後報警求助,被告於今年二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33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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