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車主姓李,住嘉盛苑,任職重型車司機,購置有私家車代步,座駕停泊附近停車場。每日清晨,李均外出晨運,然後到停車場取車,駛回屋苑停於嘉揚閣對開,以方便取車上班,之後返家吃早餐及洗澡,約一小時後落樓取車返工。
每次破財數千元
昨晨六時許,他如常離家到上址取車,赫見車身被人用硬物刮花,出現四條波浪形劃痕,他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調查,相信兇徒用鎖匙犯案,列「刑事毀壞」案處理。李表示,由今年三月底至今,座駕已是第四次被人破壞,每次他都有報警,惟警方一直未能破案。他又說,座駕每次遭破壞後,都要花三、四千元修補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