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衞局轄下部門刻意針對東方報業集團個案

食環署

08年9月:食環署派員前往大埔工業邨東方報業中心員工餐廳,跟進巡查衞生情況。

結果:查無發現。

08年7月:食環署一名衞生督察前往東方報業中心,指稱接獲投訴,指員工餐廳的水吧員工未有佩戴手套接觸食物,並投訴廚房衞生,但巡查後,發現衞生情況滿意,僅提醒注意垃圾桶須有蓋,及須清潔雪櫃門邊。

結果:查無發現。

衞生署及旗下控煙辦公室

10年3月:衞生署旗下的控煙辦兩名職員要求進入東方報業中心,就東方員工休息室有人吸煙進行調查。而控煙辦職員表示,「只要有合理懷疑,不排除以後會再到東方調查。」

結果:查無發現。

08年1月:控煙辦來函表示,東方仍如過往被投訴設有吸煙房及有人在房內違例吸煙,表示稍後會派員調查。發出信件後只數日,控煙辦人員到達東方,在職員陪同下到東方的各樓層的員工休息室巡查。

結果:查無發現。

07年5月:控煙辦在07年4月電郵至東方,指接獲多宗投訴有關東方報業中心各層設置吸煙區供員工吸煙,而控煙辦人員於5月在未經知會下到達東方報業中心進行調查,擾攘一小時始離開。

結果:不了了之。

06年3月:「理大精研養心」廣告在06年刊登於《東方日報》後,被衞生署指涉嫌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經聆訊後於07年2月推翻衞生署指控。

結果:指控不成立。

05年8月:《太陽報》刊登一則宣傳「眼科靈眼藥水」的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而被檢控,經聆訊後《太陽報》被判無罪。

結果:指控不成立。

05年5月:《東方日報》於05年5月14日刊登一則「華仕健康寶®鱷胎素」的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而被檢控,經東方去信要求撤銷傳票之後,警方及裁判法院才先後撤銷傳票。

結果:撤銷傳票。

03年6月:03年《太陽報》刊登一則「48小時轟天炮」廣告,被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而被檢控,但該廣告曾於《新報》、《成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及《東方日報》刊登,衞生署只向《太陽報》及《成報》發出警告信,最後更只向《太陽報》作出票控,罰款七千元。

結果:罰款無理。

03年5月:《太陽報》03年刊登一則「御金銀板藍根」廣告,該廣告曾在另外三份報紙刊登,惟最後只有《太陽報》被衞生署「選擇性檢控」,指違反《不良醫藥廣告條例》,裁判法院判《太陽報》敗訴及罰款六千元。

結果:罰款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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