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空盒呃手機 少女罰款賠償

【本報訊】十六歲家貧中五女生今年三至四月,在網上訛稱想將手上的熱門智能手機跟別人交換,卻用假貨甚至空盒交易,騙去三事主三部總值逾萬元智能手機。她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考慮初犯認罪,輕罰九千元,另賠償三事主共八千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女被告吳婉琳感化報告正面,被告曾在感化官面前痛哭認錯,感化官亦相信被告只是一時失足犯錯。而被告昨亦在庭上承諾:「以後會重新做人,努力讀書,唔會再犯今次嘅錯。」裁判官回應說:「咁你記住自己今日講嘅嘢嘞!」

案件編號:KTCC 319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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