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易服男露臀改控猥褻罪

【本報訊】貨車司機涉嫌在天水圍住所外的走廊易服遊蕩,其上身戴胸圍、下身穿T-back女裝內褲,又用繩索自綁玩SM,受驚嚇的街坊報警將他押走。他原被控一項有違公德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再提堂,控方改控他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指他露出臀部,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三日再訊。

被告曾敏生(五十歲),皮膚黝黑及留鬚。

上下身穿女性性感內衣

他早前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即今年六月五日在天慈邨慈輝樓十三樓的走廊,作出一系列奇裝異服的有違公德行為,包括頭戴黑頭套、上下身穿上女性性感內衣,除腳穿高跟鞋外,又在私處位置掛上另一隻高跟鞋。

控方昨表示,經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改控被告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並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考慮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及是否符合醫院令條件。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繼續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被告曾經在○四年於同一屋苑干犯上述控罪而留案底。

據控方調查,被告有逾廿年心理病病歷,曾在住所外走廊多次易服徘徊,屢被街坊投訴。

案件編號:TMCC 187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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