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一手樓拍板 實用面積計售價

市民購買私人樓宇貨不對辦的情況將成絕響。立法會昨日臨尾衝刺,終於趕及在七一前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條例將一年內生效,日後發展商出售一手樓時,需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售價,而售樓說明書及價單亦受規管,如果發展商提供誤導或失實資料,須負上刑事責任,最高監禁七年及罰款五百萬元。

討論逾兩年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草案》涉及重要民生議題,關乎市民日後購買一手樓的權益,運輸及房屋局一直爭取盡快通過法例,但因立法會早前發生「拉布」事件,令該條例草案險無法趕及在運房局局長鄭汝樺卸任前通過,最後政府安排草案「打尖」,昨終以四十三票贊成,一票棄權,三讀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

平台不會再變地下

該條例加強保障市民購樓,避免出現貨不對辦情況。條例草案審議期間作出了多項修訂,包括因應有樓盤將屋苑平台變地下,令單位海景變馬路景,政府在草案中加入條文,要求發展商要交代清楚最低樓層與外面通道的距離及高度等,並就發展商失實陳述加入民事法律責任條文,方便買家日後進行民事申索;同時,買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的冷靜期,也由三日延長至五日。至於房屋委員會銷售新居屋,亦由全部豁免改為「半豁免」,即房委會若作失實陳述或發放虛假資訊,有關人士亦須負上刑責,但豁免規管新居屋的售樓書及價單。

即將卸任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說,議案獲得通過是多方面努力,她欣慰草案獲很多議員支持,亦很開心巿民日後買樓有法例保障,確保公平、公道,當局會盡快成立執法機構。她又表示,自己懷着感恩的心情提出動議。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說,條例通過象徵銷售樓宇進入一個新里程,改變政府以往偏袒地產商的狀況,這是鄭汝樺爭取得來的成果。陳偉業認為,小業主過往面對樓宇買賣不公平及被誤導的日子將會過去,希望鄭汝樺不要介意他們「拉布」,令審議拖延。民主黨議員李永達稱讚鄭汝樺及其同事盡心盡力為巿民做事,並開明地接納意見,是她離開政府前的美事。至於李永達提出修訂要求將購買一手樓的訂金上限,由政府建議的樓價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三,但不獲通過。鄭汝樺解釋市場除了普通買家外,亦有炒家,若訂金太低,將減低炒家成本,令他們更容易興風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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