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婚紗 玩殘懷孕新娘

結婚儀式煩瑣,婚禮代辦服務近年遂迅速增長,惜服務良莠不齊,投訴數字亦告急升。一名準新娘花費逾兩萬元光顧婚禮統籌公司,租借婚紗亦在包辦之列。但準新娘試身時發現婚紗不但選擇少,更甚者乃全部不合身,最終須四出租借才能趕及婚期。立法會議員建議市民光顧有信譽公司,並在合約上詳列細項及價目,避免「貪平」而誤墮消費陷阱。

歐小姐決定與男朋友「拉埋天窗」後,便向一間婚禮統籌公司購買婚禮套餐,當時被職員游說加費五千八百元,以便可同時使用婚紗、化妝、髮型設計、男裝禮服及攝影等服務。歐指當時已清楚表明已懷孕四個月,並獲職員承諾必定能安排合身婚紗,未料卻貨不對辦,「四日後試婚紗,佢畀得三件我試,拉鏈嘅拉唔埋,綁繩嘅綁唔到!仲話係得三件,叫我唔啱就自己出去租!」歐遂要求只保留攝影服務,其餘加費項目一律取消。惜因單據並無列明細項價錢,賠償金額最終「任佢噏」,歐小姐僅獲退回千元。

口頭承諾亦可追討賠償

香港婚禮管理協會會長鄺虹指出,即使為口頭承諾,消費者亦可追討賠償,婚禮統籌公司本身亦有責任清楚貨源是否適合及有足夠數量可提供予消費者選擇。「婚紗成本低,就算係懷孕顧客都好容易預備,如果應承咗又提供唔到件啱着嘅(婚紗)畀客,即係兌現唔到承諾。」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認為,消費者在光顧婚禮統籌公司前需多問、多理解,合約上亦須每個細項列明價錢,一旦出現問題有助追討賠償,「價目寫清楚啲就少啲爭拗,但係消費者都要明白,就算合約上列明晒價錢都係阻嚇居多,冇人會真係吓吓打官司。」謝又建議市民應光顧有信譽公司,避免「貪平」而誤墮消費陷阱。

消委會去年接43宗投訴

有關婚禮統籌公司發言人回應事件時強調,該公司的政策不會向已付全數的客戶退款。發言人指出,在上述個案中,職員並未有擔保歐小姐必定會獲提供合身婚紗,鑑於當事人所購為特惠套餐,為免事情引致不快,故已協商向當事人退回一千元,作為不提供婚紗、化妝、髮型設計及男裝禮服服務的費用。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說,二○一○年共接獲三十三宗有關婚禮統籌的投訴,去年則有上升趨勢,接獲的個案共有四十三宗。發言人建議消費者,為保障自身利益,雙方應在買賣協議上清楚列明服務、產品細項以及附加要求,以減少消費糾紛。

記者:阮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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