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外國傳媒採訪等同賣國?中國的極端愛國主義者太蠻不講理了吧,何況所謂賣國賊只不過是一位被墮胎的受害者,即使真的賣國也無利可圖。
被形容為賣國賊的是陝西安康市的馮建梅,懷胎七月交不出超生費,當地計生辦官僚居然捉着大肚婆推上手術枱強行墮胎,情節跟殺嬰沒有分別。受害者將事件向傳媒披露,包括向德國記者訴苦。引起公憤之後,安康市政府表面上軟化,表示初步查明有公職人員嚴重違規,然而,實際上疑似發動報復式攻擊,除了有民眾拉橫額辱罵事主一家都是賣國賊之外,馮建梅丈夫更加被迫逃亡,所有家人亦被跟蹤騷擾。
如果馮建梅是賣國賊,那麼辱罵受害者的刁民一定是愛國賊,愛國愛得全無人性可言,不可理喻也。假如愛國賊是透過官方渠道策動而來,那些再次傷害受害者的傢伙就是毀國賊,毀掉一個國家應有的文明與形象。
談到毀國賊,不得不提汗牛充棟的貪官污吏,毀國之破壞力已經達至史上最強的程度。跟馮建梅這種無利可圖的所謂賣國賊不同的是,毀國賊大多利潤豐厚,搞一搞豆腐渣工程即可發大財。遼寧撫順政府斥資三千萬元的月牙島西跨河大橋最近離奇坍塌,未通車,先報廢,當中肯定有人發了一大筆偷工減料的不義之財。
因此我說,被迫墮胎的馮建梅賣不賣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貪官與奸商早晚要把新中國徹底地毀掉。